网络游戏产业近年在我国如雨后春笋般迅猛发展,去年达到巅峰.去年一年就有4家企业在境外上市,久游如果不是因为有法律纠纷的话,也在日本上市了,所以准 确地说,去年有4家半企业上市了.网络游戏产业的迅猛发展,同时引发一系列法律政策新问题.比如在网络游戏的虚拟物、外挂软件、私设服务器等方面都涉及了 很多法律问题,也引起了相关的立法机关、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、产业界、法律界、法学界人士,以及网络游戏玩家和其他相关人士的兴趣和困惑.
就拿游戏法律争议较多的外挂来说,目前很多国家有专门的立法定义外挂和处理外挂,我国目前尚没有专门的规定.2000年颁布的互联网管理条例中,虽然有类似“破坏软件正常运行属违法行为的规定”,但要将其运用在外挂上,还缺乏具体的司法解释、专门立法或者相关案例.
只有有法可依的网络游戏,才能健康发展.可是我们国家在这一方面欠缺的还太多太多.网络游戏立法难存在很多问题,比如领域太新、可参考因素太少、争议太多等等,以前刘兴亮也以为是这是游戏层面或者行业层面的问题,可是前两天参加了个活动后,才发现,别的方面问题也很多.
前两天,我在人民大学参加了个探讨会,主题是“网络游戏中的法律问题:以第二人生为例”,与会的有很多法律专家,有人民大学的、北大的、清华的、中国政法大学,还有一些研究中心的,以及律师等.据介绍,这些都是国内最顶级的网络游戏的法律专家了,可是,听完研讨会,却让我大跌眼镜.